記字康熙字典解释及音韵参考
記康熙字典解释
記康熙笔画:10画 (記:10)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居吏切,音冀。【說文】疏也。【徐曰】謂一一分別記之也。【博雅】識也。【釋名】紀也。【玉篇】錄也。【廣韻】志也。【書·益稷】撻以記之。【傳】使記識其過也。【禮·王制】太史典禮執?記。【註】國有禮事,則豫執?策,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【唐書·于志寧傳】左有記言之史,右有記事之官。【關尹子·五鑑篇】昔遊再到,記憶宛然。
又【博雅】書也。【前漢·蕭望之傳】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。【註】記,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【文心雕龍】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記之言志,進己志也。
又【正字通】文符也。【後漢·鍾離意傳】少爲郡督郵,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,意封還記,太守甚賢之。
又官名。【後漢·百官志】記室令史,主上表章報書記。
又與其通。【字彙補】助語辭。【詩·王風】彼其之子。【箋】其或作記。或作己。讀聲相似。
又叶苟起切,音几。【崔琰·述初賦】望高密以亟征,戾衡門而造止。覿游夏之峩峩,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紀與止叶,譌作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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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音韵参考
[广韵]:居吏切,去7志,jì,止開三去之見
[平水韵]:去声四寘
[粤语]:gei3
[闽南语]:ki3
記索引参考
[古文字诂林]:03册,第1部,言部,95
[故训彙纂]:2104|2182.3
[说文解字]:编号1564,第03卷上,言部第95字
[康熙字典]:页1149第02
宝宝起名:根据宝宝八字命格、五行喜用神,结合汉语文学、传统国学、现代姓名学等理论的起名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