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字康熙字典解释及音韵参考
草康熙字典解释
草康熙笔画:12画 (草:12)
〔古文〕屮【唐韻】采老切【集韻】在早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采早切,?音懆。【說文】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【書·禹貢】厥草惟繇。【詩·小雅】在彼豐草。【禮·祭統】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【註】草艾,謂艾取草也。【論衡】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【大戴禮·易本命】食草者善走而愚。
又【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】惡草具進。【註】草,粗也。
又【篇海】苟?曰草草。【春秋·隱四年】公及宋公遇于淸。【註】遇者草次之期,二國各?其禮也。【疏】草次,猶造次也。
又【詩·小雅】勞人草草。【傳】草草,勞心也。
又【易·屯卦】天造草昧。【疏】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又【前漢·淮南王傳】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。【註】謂爲文之草藳。【百官志註】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【後漢·?寵傳】蕭何草律。
又【魏志·衞覬傳】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又姓。【正字通】草中。
又【韻補】脞五切,徂上聲。【徐幹·齊都賦】焚梗林,燎圃草。
又此苟切,凑上聲。【邊讓·章華賦】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。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又【說文】自保切,音皁。草斗,櫟實也,一曰橡斗子。【徐鉉曰】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。
考證:〔【說文】自保切,音皁。斗櫟實也,橡斗子。〕
謹照原文皁下增草字。橡斗上增一曰二字。〔【徐鉉曰】實可染白爲黑。〕
謹照原文白改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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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音韵参考
[上古音]:幽部清母,tsu
[广韵]:采老切,上32晧,cǎo,效開一上豪清
[平水韵]:上声十九皓
[粤语]:cou2
[闽南语]:chhau2,chho2
草索引参考
[古文字诂林]:01册,第14部,艸部,438
[故训彙纂]:1926|2004.6
[说文解字]:编号0679,第01卷下,艸部第438字
[康熙字典]:页1030第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