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字康熙字典解释及音韵参考
指康熙字典解释
指康熙笔画:10画 (指:10)
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職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軫視切,?音旨。【說文】手指也。【易·說卦】艮爲指。【疏】取其執止物也。【左傳·宣四年】子公之食指動。【疏】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又【定十四年】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【註】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
又【廣韻】斥也。【易·繫辭】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【疏】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
又示也。【禮·玉藻】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【前漢·蕭何傳】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【註】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
又【增韻】指麾也。【禮·曲禮】六十曰耆指使。【註】指事使人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頤指如意。【註】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
又直指,官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
又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【書·盤庚】王播告之修,不匿厥指。【前漢·孔光傳】不希指苟合。【註】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
又歸趣也。【孟子】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【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】文約指明。【註】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
又美也。【荀子·大略篇】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
【集韻】或从月作脂。
考證:〔【定十四年】闔廬傷將指。〕
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。
页码: 页429第20
指音韵参考
[上古音]:脂部照三母,tjiei
[广韵]:職雉切,上5旨,zhǐ,止開三上脂B章
[平水韵]:上声四纸
[唐音]:*jǐ
[国语]:zhǐ
[粤语]:zi2
[闽南语]:chi2,ki2
指索引参考
[古文字诂林]:09册,第33部,手部,4
[故训彙纂]:886|0964.2
[说文解字]:编号7790,第12卷上,手部第4字
[康熙字典]:页429第20
[汉语字典]:卷3页1873第05
[辞海]:卷5页7340第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