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字康熙字典解释及音韵参考
法康熙字典解释
法康熙笔画:9画 (法:9)
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
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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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音韵参考
[广韵]:方乏切,入34乏,fa,咸合三入凡幫
[平水韵]:入声十七洽
[唐音]:*biæp
[国语]:fǎ
[粤语]:faat3
[闽南语]:hoat4
法索引参考
[故训彙纂]:1237|1315.3
[康熙字典]:页616第11
[汉语字典]:卷3页1579第04
[辞海]:卷7页7840第1
宝宝起名:根据宝宝八字命格、五行喜用神,结合汉语文学、传统国学、现代姓名学等理论的起名系统。